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总承包、监理及投资等,包括:水利水电、电力、新能源及与水有关的基础设施,环境、建筑、交通水运、市政公用、电子等行业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总承包、监理;以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工程安全监测、质量检测、环境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生态、水资源和水环境、防洪减灾和水土保持、流域规划与治理开发科学技术研究;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场所不可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