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卷
****高坪区龙门至东观(岳池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坪区龙门至东观(岳池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出资比例无法确定时填写“/”),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高坪区龙门至东观(岳池界)段改建工程道路全长约**.1公里,其中:新改建段约**.5公里,路面整治段约3.5公里,完全利用段约1.1公里,采用*级公路技术标准。起点至东观镇段(约**.1公里)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梁宽度9.0米;东观镇至止点段(约**公里)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新建桥梁宽度8.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2.2.1 招标范围: ****高坪区龙门至东观(岳池界)段改建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 ;
2.2.2 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的全部内容(含测量、地勘、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环保、概算、后续服务) ;
2.2.3 标段划分: 勘察及初步设计*个标段 。
2.2.4 服务期限: **日历天 。
2.2.5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资估算******元 。本次招标只涉及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个标段,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元,其中勘察费:****元;初步设计费:****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 投标截止日在*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评定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中2个及以上标段时,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时**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网址:****://******.**.***.**)-&**;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川**、重庆**、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网址:****://******.**.***.**)-&**;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川建设网》(****://***.*****.***)-&**;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南充市)》和 *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以及 *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号、****年3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号修改)、《*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部委令第**号(*部委令第**号修改)和川交发[****]**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号
电 话: ****-*******
传 真:
邮政编码: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川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川省南充市东顺路*段***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投资项目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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