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龙华区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华区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对有关原合同第*条第1及第2款的变更事宜进行平等友好协商并达成*致。现对合同第*条第1及第2款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更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管控,在建设**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全区街道全覆盖将**个站点由此前合同约定的4个街道扩大到全区6个街道,选点更加侧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针对在建工地附近、扬尘污染重点道路等进行选点,选点不局限于气象监测网络中社区自动站位置。****年9月-**月,开展选点调整和现场安装条件工勘,****年**月-****年1月,协调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教育局、学校等多个单位,进行设备安装,1月底,完成**个点位设备安装,2-3月,设计平台功能界面,进行数据比对调试,与区应急管理局协调使用气象自动监测站网开展气象监测分析,未能达成*致。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东环*路环保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楼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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