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之*: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限制参与投标;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限制参与投标。
7.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8.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9.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方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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